“社区矫正”成新行刑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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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8:0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在我国,社区矫正正成为新的行刑方式。5种罪犯将在社区里接受思想、法制和道德教育。 社区矫正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今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种罪犯。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