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购房入户大门重启 入户门槛相应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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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8:43 金羊网-新快报 | |
9月1日后按新政策办理 新快报讯(记者 吴耀华)昨天,本报记者从番禺有关部门获悉,自去年10月1日起全面关闭的番禺区购房入户大门,已于9月1日重新开启。 据番禺区政府及番禺区发展计划局颁发的有关文件,番禺区将在广州市政府制定的《 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广州市政府《改革方案》出台前,对在番禺区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人员根据购房时间区别办理。200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在番禺区购买商品房申请区外户口迁入番禺区的人员,购房入户的条件仍以暂停入户前的条件优先办理。 番禺区发展计划局又规定,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入户申请人,凭购房发票或购房协议书(如属分期付款的需附银行按揭协议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公安部门和房地产公司核准名单、人数后,计划部门全部安排指标,对于有符合入学年龄儿童的家庭优先安排指标。 购房面积提高 入户人数减少 2002年10月1日暂停办理前的入户条件是:购房入户人员必须是房地产业权人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夫妻、未婚子女、未婚兄弟姐妹等;户主年龄应在十六周岁以上(含十六周岁)。购买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40-60平方米(不含60平方米)可入2人;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不含80平方米)可入3人;建筑面积80-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可入4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可入5人。 根据新政策,2003年9月1日(以购房发票及购房协议书有效日期为准)后,在番禺区购买商品房申请区外户口迁入者,购买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75平方米(不含75平方米)以下可入1人;建筑面积75-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可入2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可入3人。 此外,新政策又特别规定,为减轻市桥城区公共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压力,对市桥城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范围内,目前只受理省内人员购房入户的申请。 取消城市增容费 去年10月1日以前,在番禺区购房入户,根据不同区域每人必须交纳3000-5000元不等的城市增容费,新政策规定,对于购房入户番禺区,将根据广州物价局的规定,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和类似增容费的费用。 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人,首先向房地产公司申领指标卡,然后凭申请入户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申请入户手续,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批复申请人。(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