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村菜场卖河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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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9:13 南方都市报 | |
新洲村菜场卖河豚 专家强调河豚中毒无特效解毒药,不要随意食用 本报讯(记者唐洁)昨天,市民龙小姐给本报打来电话,称新洲村菜场内有海鲜档口在卖河豚。专家强调,河豚有剧毒,且河豚中毒无特效解毒药,死亡率较高,希望市民不要 龙小姐说,昨天上午她在新洲村的菜场内看到,一家海鲜档口前摆放着一大盆球状鱼。这些鱼已经死亡,还带着些血丝。摊主告诉龙小姐,这是河豚,肉质极其鲜美。但是,当得知龙小姐从未食用过河豚时,摊主表示此鱼带毒,拒绝卖给她。 记者从深圳市卫生防疫部门了解到,1990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河豚鱼有毒,不得流入市场。深圳市卫生防疫部门表示,深圳市明令禁止河豚在市场卖,对于私自设置河豚宴的饮食场所,一旦发现,当依法处置。 (报料人:龙小姐 报料奖: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