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乡镇职工有了法律“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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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9:3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前不久,江苏海安县南莫镇一家企业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企业主的侵害,他没有跑远路,而是到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求助。第二天,工作站的服务人员便到企业开展调处工作,及时为他讨回了公道。如今,像南莫镇这样方便职工、服务职工、帮助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海安县22个乡镇都有,它被职工们称为维权的“保护伞”。(王君东涂加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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