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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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0:59 锦州日报 | |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力地推动机关的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1998年,我市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35个市直部门、9个县(市)区、81个乡镇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1632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务公开。工作中,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在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基础上,为了把政务公开引向深入,加强理论调研,完善政务公 取得的成绩不少,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有相当一些地方、单位没有解决好政务公开的定位问题,组织虚设、工作被动,没有做到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彻底透明。在某单位采访时,记者详细阅读了他们的公示栏,暂且不提公示的内容,单看最后一行“2000年”的日期就能充分说明这些单位是为了应付当年检查制作的公示栏,等“风”过去了,公示栏就作为摆设,无人问津,甚至都换届改选了,上面领导的名字还没变。公开内容不完全、不真实,一般性的问题公开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公开,如:只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对征用土地、工程项目、人员进出、税费收缴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公开。体制不顺畅,组织不健全。一些地方领导都变动二三年了,可领导小组的工作分工却没有变。此外,还有公开不及时,事后公开的多,事前公开的少;有的公开不详细,只公开科目,不公开细目等等。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把政务公开定位在常规和全局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设定好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管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上下同频共振的领导体制。在具体的运作中,要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主,如土地使用权出让、税费收缴、大额资金使用等,通过公开栏、会议、广播电视、明白卡等形式依次按照由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计小组严格审核,经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定期公开。此外,还要加强监督检查,纪检机关要加强明察暗访,对拒不执行公开制度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