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到底要不要去?卫生部门鼓励自觉婚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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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1:0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新《婚姻登记条例》将实施,但它与《母婴保健法》的一些条款产生了冲突。将结婚的新人们纳闷:婚检到底要不要检?昨日,省卫生厅基妇处处长张心耕告诉记者,由于条例实施日期未到,目前我省暂时保留婚前医学检查,但对婚检不作强制性规定,但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提倡新人主动选择婚检。 新《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婚检将不再成为领取结婚证的必要条件;而《中华人民 据了解,按我国后法优于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关系原则,《母婴保健法》在前,新《婚姻登记条例》在后,如果发生冲突,应适用新《婚姻登记条例》。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日前正针对该条例在商讨细则,具体实施意见未定。 自觉婚检好处多 张心耕说,无论怎样,都希望新人们主动选择婚检,因为从往年的经验来看,婚检是优生优育的基础,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婚前保健才逐步被社会和公众认可。 据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张荣莲介绍,自1997年以来,我省每年婚检人数均在30万人以上,其中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以及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暂缓结婚的人数一年最少也有1957人,最多的2001年达6225人。2002年全省疾病检出率为13.25%。艾滋病感染者1997年前是零,1998年以后每年最少5例,到2001年达18例,其余大部分是肝炎、潜伏梅毒和活动期肺结核。这些人如果未经婚检就不会发现这些疾病。如果双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婚,不仅传染给配偶,还可通过母婴传播遗害子代。另外,通过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可减少出生缺陷儿的产生。 本报记者 李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