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承诺与权力来自人民的警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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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2:21 沈阳今报 | |
今报特约评论员沈峰在今天我们进入建设和巩固法制社会中,公共权力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为所谓公共权力都是人民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用来为公众服务的权力。能否行使好这个权力,行政执法部门实质上担负着一种来自人民群众的期望。 据《沈阳日报》9月2日报道,近日,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发布了转变作风、依法行政的15项最新承诺,决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亲民执法作为一项基 对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转变作风,亲民执法的承诺的赞赏之余,我们看到这种承诺的背后,更多的是对权力来自人民的警醒。我们知道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作为执行公共权力的行政执法部门,也就必须认识到权力是人民给的,权力的根本在人民,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然而,如果这种公共权力在少数人手中发生质变,就不能不让人重新审视公共权力的严肃性。 如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曾在马路上将烧烤炉子掀翻,满地都是火红的木炭(9月2日《沈阳晚报》)……这样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的执法行为就令人民群众非常反感。 我们认为,权力的滥用则是公共权力的异化。因为,这些与公共权力相伴生的现象表明,权力已经背离了它的公共性质,成了掌权者的私有物,服务于掌权者的私利,从而侵蚀和破坏了公共权力。 公共权力的异化的直接原因是“权力观念”背离了服务观念,以及从属于这种“权力观念”的欲念、情绪等。从一次次城管人员痛打街头小贩到一起起骇人听闻的“处女嫖娼案”,执法部门的公共权力曾无数次地遭到人们的质疑。虽说每当一起执法部门中的个人暴力发生后,有关部门也严肃处理了“肇事者”,但,平静总是暂时的,没隔几天,媒体又会披露出一起又一起执法人员实施个人暴力的怪事来。如果追根溯源的话,就是行使权力的部门和执法人员缺乏对权力来自人民的警醒。 应当说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亲民执法承诺是十分有益的,这种承诺并不是针对部门和个人,而是针对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因此,执法者首先要遵纪守法,也就是说文明执法。法律之所以有威严,就在于它的公正、公平和严厉,而绝非它的权力大小。公共权力在法制社会中也理应是一种服务的权力,在一个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国度中,人们对野蛮执法是嗤之以鼻的,野蛮执法的方式本身更为法律所不容。 因此,亲民执法要通过执法者的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服务执法体现利民、便民、不扰民的执法准则。同时,解决权力异化、监督缺位的问题,根本上来说是要真正实现简单执法、粗暴执法向服务执法、亲民执法转变。必须将权力置于人民监督的视野之中。也就是说他们的饭碗与乌纱帽由人民决定,那么,任何利用国家权力谋求部门和个人私利的行政执法人员将随时受到人民的质询、弹劾甚至罢免。 在我看来,只有产生这种深刻的警醒,我们的文明执法服务才能彰显亲民执法的魅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