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7·22事故”矿主被控四项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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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3:0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南京9月2日电】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日开庭审理两年前发生的“7·22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事故责任人、矿主庄金才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故意杀人罪”等四项罪名。涉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同时受审。 2001年7月22日,徐州市贾汪区岗子村五副井发生了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92名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