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痴迷者早日觉醒———原“法轮功”练习者吴玉霞的悔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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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4:26 石家庄日报 | |
成娟刘常俭 人物档案 吴玉霞,女,39岁,大学文化,下肢残疾,原在石家庄市从事自由撰稿工作,1999年开始习练“法轮功”,2001年6月20日伙同其他“法轮功”练习者进京闹事,同年,因扰乱社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中学教师。受家庭的熏陶,我虽然身有残疾却仍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河北师范学院中文系。由于对文学的热爱,毕业后我从事了自由写作的职业。然而,几次剧本创作失败我便怨天尤人,对未来生活失去了信心,这为我以后迷上“法轮功”种下了祸根。 1999年,我开始习练“法轮功”并逐渐入迷。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我很快就陷入了“法轮功”邪教的泥潭中不能自拔,离正常的社会、家庭生活越来越远。我不顾家人的反对,疯狂地崇拜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歪理邪说。天天捧着《转法轮》,模仿李洪志照片里的动作,“打坐”练功。慢慢地,我对李洪志的“消业”、“长功”、“上层次”、“圆满”最后进入“天国世界”等邪说深信不疑。 2001年5月,李洪志抛出经文《建议》,鼓动“法轮功”练习者去北京“正法”。我虽然有点犹豫,可为了所谓的圆满,为了可以到达那个所谓的全是金子的“天国世界”,我再也坐不住了,趁丈夫抱孩子去医院打针的机会,匆匆拿了两件衣服,装了点钱疯了似地冲出家门。这次北京之行让我看到了“法轮功”对国家产生的巨大危害。当时我就想“李洪志叫我们永远不参与政治,真修向善,可到北京闹事不就是参与政治了吗?可我又不敢多想。因为李洪志说过,如果破坏了“法”就会“神形俱灭”,被淹到痰罐子里。正是对“法轮功”的痴迷,对李洪志的崇拜和神化,使我丧失了正常人的理智、思维和判断能力。最终因为触犯法律受到劳动教养二年的行政处罚。 由于受“法轮功”、“明慧网”反动宣传的毒害,在进劳教所之前,我已做好了经受严刑拷打的心理准备,然而干警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队长的一次又一次谈心引导,开启了我的心智之门。我开始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产生了疑惑。 为了让我彻底和邪教“法轮功”决裂,中队姬指导员陪着我谈了五天五夜,嗓子都谈哑了。她给我举《皇帝的新装》的例子,说李洪志和那两个骗子的做法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她还劝我不要陷在李洪志的迷魂阵里,一定要冲破“神权”的束缚,李洪志就是一个人,他也有父母,有亲情,也生病,也住院,也结婚,也生儿育女,去美国还带着他的妻子儿女和母亲妹妹,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所以要站在正常人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指导员的话使我陷入了深思,开始想那些从来不敢想的问题了。 由于身体不好、事业不顺等原因,我平时一直习惯用偏激的眼光看待社会的阴暗面,只怨社会对自己不公,从来不想我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从出生到现在,我一直向社会索取,我穿的衣,我吃的饭,我消费的日用品,哪一点不是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呢?党和人民还让我接受了高等教育。反过来想想,自己又为国家做了什么?不仅没有做出应有的贡献,反而又练起了“法轮功”,给家庭、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我越想越惭愧,越后悔。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果断地写下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的保证书、决心书、悔过书、揭批书。那天,当我写完“四书”后,已是深夜一点多了,指导员给我泡了包方便面,拿出根火腿肠给我放进碗里。我感到非常感动和愧疚,一下子扑进她的怀里哭了起来…… 转化以后,我十分珍惜党和人民赋予我的第二次生命,除了读书学习,我还勤奋笔耕,践行着我新生时立下的诺言,弘扬社会正气,传播先进文化,努力帮助那些还深陷在“法轮功”泥潭中的人们早日脱离苦海。 点评:正气不固,邪必侵之。“法轮功”是一种邪气,不过,与其他邪气不同的是,它裹着一层甜蜜的糖衣,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吴玉霞由于在生活和工作中遭受挫折,从而迷恋“法轮功”的经历说明,一个人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正确对待生活、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遭遇和挫折,也才能自觉抵御其它各种不正确思想的侵扰。同时,吴玉霞的经历也再一次证明,任何企图借助“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来祛病解忧、消灾避难的做法都是荒诞的,其结果只能是饮鸩止渴,陷入更大的灾难深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