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上警察”需受“八项纪律”约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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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6: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3日电(记者林红梅)中国“水上警察”今后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守“八项纪律”,违反者将受到调离岗位等处分。 中国共有近3万名海事执法人员,负责船舶航行时的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这支队伍被称为“水上警察”。交通部海事局新近制定出的“八项纪律”如下:一是严禁海事执法人员及其家属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旅游等活动。任何时候海事人员不得接受 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强调,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情节较轻的暂扣行政执法证1至3个月;较重的吊销行政执法证,调离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