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汇数额下月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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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6:5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马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个人出境最多可以携带外汇5000美元的规定。昨天,该局又进一步公布了《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提高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指导性限额,扩大境内居民个人的供汇范围,并修订了有关的管理规定。 《通知》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出境前购汇的指导性限额由原来的等值2000美元(港澳 在提高居民个人出境前购汇指导性限额的基础上,对于居民个人出境后超出购汇金额的经常项目消费或支出,在居民个人能够证明其确属经常项下用汇的前提下,允许其回国入境后办理补购外汇手续。凡持有境内银行发行的外币信用卡的居民个人,在境外持卡消费后形成的外汇垫款,允许其购汇偿还;对于居民个人在申领外币信用卡时,无法提供外汇保证金的,允许其在出境前以自有人民币存款作为保证金开立外币信用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