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地伤了民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7:0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对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淠河村周以霞老奶奶等十多户农民来说,8月27日是一个令他们难忘的日子。这天,为新建村里一条通往砂塘的主干道,镇、村干部带来了许多人和机械,铲毁了他们的玉米地。那么,村里为何要修新路?村民又为何持反对态度呢? 据村民们反映,8月27日中午,村里突然来了许多人及机械,在离原村道路数百米外的玉米地里开始铲玉米苗,他们要在10多户农民的耕地里铲出一条“道路”来。被铲地的部分 记者就此采访了淠河村村委会,村委会主任刘昌河向记者出示了分路口镇于8月6日给该村的“关于同意淠河村延修主干道的批复”。在另一份“协议书”中提到:新修的一条长800米、宽9米的新路将经过刘小塘、王庄等村民组的耕地。这说明,占用耕地的情况并非是农民杜撰的。 当天上午,镇政府一位陈姓镇干部向记者介绍了修路的原因:一是该村是区交通局的扶贫村,根据交通局的规划,这条路要延伸到位;二是修路是为了发展经济,开拓砂石资源,路不修好,村里的经济也搞不上去;三是拓宽原有道路,要牵扯到拆迁补偿等问题,而重修新路的工程代价比拓宽原有道路要低一半,而且修新路只要占用7亩左右的耕地,在经济上合算。这位镇干部还说,村里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大多同意修路,只有20%的人反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批准机关应在县级以上政府。当记者请镇、村两级出示与占用耕地修路有关的审批文件时,却一直都未能见到。此后,记者又向裕安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建设用地的阙副局长了解此事,阙副局长称他不知道此事,该局既未接到过申请,也从未批准过。 (本报记者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