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上登广告视同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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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1:31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杨杨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杨)您所悬挂的地图上有广告吗,您是否发现地图上出现过漏画领土领海的情况,如果有这样现象,该地图将被视为违法地图。 昨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测绘条例 条例(草案)规定,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销售或者展示。地图编制、展示单位不得在普通地图、内部地图上刊登广告。编制、印刷、出版、发行、展示、登载地图发生错绘、漏绘、泄密、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全部地图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