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原县委书记江忠兴 受贿被判八年刑 (09-04 06: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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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6:12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曙光通讯员樊斯坦实习生张丹)咸宁中院日前对崇阳县原县委书记江忠兴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江忠兴现年48岁,2000年春节至2002年年底,江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8.1万元,美元2300元。法院鉴于江有自首情节并退还了全部赃款,依法作 宣判后,江忠兴表示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