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申禁止违规印制发售使用代币券(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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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6:42 扬子晚报 | |
9月2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等8部门联合发出通知,重申禁止违规印制发售使用代币券(卡)。 通知指出,印制、发售、使用代币券(卡)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它不仅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也容易滋长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自觉抵制违规印制、发售、使用代币券(卡)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类企业、各单位不得违规印刷、发售和使用代币券(卡)。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收受各类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凡违规印制、发售、使用代币券(卡)的,一经发现,依法给予经济处理处罚,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领导工作不到位,有关部门不履行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苏久峰 苏己轩 沈峥嵘)(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