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规范客运市场有新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7:00 扬子晚报 | |
盐城3日电 记者今天从盐城市物价、交通部门了解到,从现在开始,盐城的客运班车一旦出现无故延时发班、脱班停运的情况,车主必须按规定向乘客支付相应数额的延误费或脱班费赔偿。 规定中对赔偿范围及赔偿额度给出明确说法,凡非自然灾害、天气、道路堵滞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市内班车延误超过半小时,跨省、市客运班车延误超过两个小时的,除免 作为客运班车的直接管理方,盐城市汽车总站办公室主任吴风华对新规定表示欢迎,吴主任认为,新规定将促使车主加强自律。过去从盐城发往南京的车,经常有车主沿途带客,延误到站时间。对此乘客意见比较大,但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加以约束。现在有了误点赔偿的规定,再出现这种人为因素造成误点的情况,乘客就有权利要求车主依法赔偿。(王世停)(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