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门被狗咬 获赔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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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9:3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钱炯 通讯员杨克元 陆莉萍 兴冲冲地到朋友家串门,不料被窜出的一只恶狗将自己咬伤。为此,黎女士告上法庭,诉请赔偿损失4972元。昨天,她的诉请获得了闵行法院的支持。 去年11月1日上午,黎女士因有事去邻村的靳先生家串门。毫无警觉的她刚跨进大门, 法庭认为,靳先生虽然将饲养的狗圈在自家围墙内,并用铁链拴住,已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但未尽到完全的注意义务。因靳先生未能举证黎女士被狗咬伤是其本人的过错,所以,他应对黎女士被狗咬伤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