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加紧审查刘涌改判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0:01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受到舆论广泛关注的辽宁刘涌一案,已引起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据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对此案的审查。据报道,震惊全国的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已于8月15日终审,首犯刘涌被改判死缓。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15日对刘涌黑社会团伙实施犯罪一案作出的终审判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二审判决书认为:刘涌系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应该按照其所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由此引发了人们对这份语焉不详的判决书的强烈质疑。 资料: 刘涌黑势力案件 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沈阳警方打掉,在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2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其中包括: 1998年5月 刘涌授意宋健飞等3人到沈阳春天休闲广场打砸两个档口。 1998年6月11日 宋健飞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将辽宁省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的3名工作人员砍伤。 2000年5月因一个“算命大仙”说刘涌“面色不正、身体不好”,就被其打手连扎15刀;为泄私愤,刘涌指使他人将辽宁省某银行行长砍伤,派打手将一大学副教授打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