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赞助费上限形同虚设 南京向乱收费开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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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1:08 新华网 | |
快报昨日关于无锡新安中学变相收取赞助费的报道引起南京诸多家长的共鸣。一些家长打来电话说:“南京没让交电视机,但是学校开起价来也一样吓人!”记者同时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在新学期开学后的这几天里,赞助费已成为教育乱收费举报的主要内容。昨日,南京市物价局态度明朗地宣布:“乱收赞助费的,严惩不贷!”该局的热线12358还将专门就此受理教育收费尤其是赞助费方面的投诉。 尽管禁令声声,但是记者采访发现,在赞助费问题上,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学生家长,一样的无奈背后都有着各自的复杂心态,非一个“禁”字所能解决。快报今日同时开通025-4783517热线欢迎读者举报并发表看法。 “我的‘自愿书’是被逼的” 严女士的儿子今年到了上小学的年纪。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她的女儿应该在玄武区入学,但是考虑到所在学区的那所小学不够“重点”,严女士便把目标锁定在白下区的游府西街小学。通过熟人“疏通”,学校同意接收,但是声明要收取一笔费用。早已有所准备的严女士答应了:“不就是赞助费吗?市里面有规定,今年的标准是最高1.5万元。” 出乎意料的是,学校开出的价码不但不低于“上限”1.5万,反而超出5000元,即2万元!这个价格一下子跌出了严女士的心理价位,但是考虑再三,为了孩子能接受到更满意的教育,严女士咬咬牙掏出了2万块。 2万元交了,严女士却没有拿到任何收据或是缴款的凭据。倒是学校又提出,严女士还必须写一个所谓的“自愿捐资助学协议”,表明自己交这笔钱是“完全自愿”的……严女士写的时候满脸微笑,可事后她逢人便说:“其实我一点都不自愿。” “南京要严查赞助费” 类似上述违规收取赞助费的现象大有兴起之势。南京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开学以来已经接到多起关于赞助费的投诉,对其中的违规行为物价部门是坚决予以查处的。 该负责人重申,今年南京市对择校生严格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并且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捐资助学费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高中阶段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这一标准主要是对公办学校而言的,民办学校参照执行。对照之下,诸如游府西街小学那种多收赞助费的行为均属违规,目前该局已经就此展开调查。 那么是否不超过规定的上限收取赞助费就一定合法呢?该负责人认为并非如此。按照规定,学校收取赞助费必须建立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否则同样视作违规。 “可怜天下父母心” 话虽如此,但恰恰是一个“自愿”让学校有了名正言顺收取赞助费的由头,作为家长心里再不情愿嘴上也只能说“情愿”,正如有些家长所说的:“赞助费是被强迫的‘情愿’。” “其实交赞助费的并不都是有钱人家。”一位初中女生的母亲告诉记者:“我们都是工薪阶层,只能靠省吃俭用甚至向亲友凑钱好让孩子上一个相对好一点的学校;王先生则说,为了孩子上学,他把预备买房的“首期款”都押进去了。对于很多家长而言,巨额“赞助费”似乎是孩子美好前程的保证。然而南师附中一位资深老教师则认为,进了名校并不等于也很难说老师什么事都能照顾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位老师都能认真负责。” 南京市物价局收费处负责人也表示,对赞助费问题要辨证地看,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在现行状况下,要想突破“就近入学”的约束,就得通过适当收费进行调节。而一些家长往往在缴纳了赞助费之后又四处投诉,但是试问一下,家长择校是否有人强迫呢?显然没有。 “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是根子问题” 据悉,每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物价部门盘点教育乱收费投诉发现,赞助费投诉总是高居榜首。国家教育部今年8月底公布的各种乱收费调查中,乱收赞助费现象最为严重。 为了加大教育投入和发展速度,目前国家是提倡社会各界自愿捐资助学的,但在实际情况下,捐资助学费即赞助费已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择校费”。尽管上至国家、下至省、市都曾发过专文,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但是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这些规定显然并没有真正被履行。 业内人士认为,造成赞助费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正如物价部门所称,越是名校,投诉越多,而那些普通的学校则很少能收到赞助费,即使对少数跨区入学的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很少能收到名校那样的标准。 另外,从总体上来说,各地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依旧不足。目前南京市对赞助费实行的是进入财政专款帐户的政策,但是最后还是要通过一定比例返还给学校,因此,赞助费的存在则正好使得“富裕”的学校更加“富裕”,“贫穷”的学校更加“贫穷”,并且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使得教育资源的发展更加不均衡。(记者/郑春平宗晓星)······-(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