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警察”令人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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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1:08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王晓飞 《法制播报》记者刘细平 “民警也参加动植物的检验、检疫?”9月1日上午,记者从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县采访归来,途经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临湘路段路旁的湖南省动植物检验检疫站临湘站时惊奇地发现,有几个身穿“警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有关动植物进行检验。“民警啥时担负起了检验动植物的职责来了?”记者大惑不解。为了一探究竟,记者来到了该检验检疫站,一到现场才 和记者同行的湖南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交管科科长张植对此深感担忧:“这种身穿仿冒民警制服的工作人员连我们这些专业民警一时都很难分辨,何况普通老百姓,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民警的形象。” 在此之前,记者就不断接到湖南省各地群众的反映,当地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服仿冒“九九式警服”的现象十分普遍,如冷水江市的城管执法干部、长沙汽车南站的交通运政人员的服装在衣服颜色、款式、臂章、徽标、编号等方面,仿造警服的现象都十分严重。 其他执法部门着装仿冒警服的现象,给该省民警队伍的整治带来了难度。有一次,该省某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在公共场合喝酒,后来督察人员到现场调查才得知,这些身着“警服”的人不是公安民警,而是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结果让公安督察人员尴尬不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如何杜绝这类仿照警服的现象,长沙市公安局的一位民警建议,由公安部出面将警察制服的有关标识申请专利,以获得法律的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