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政府姑息环境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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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1:13 法制日报 | |
环保总局通报广东河北环保督查情况部分地方政府姑息环境违法行为 本报北京9月3日讯(记者郄建荣)国家环保总局今日通报了监察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司法部等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开展的“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联合督查组赴广东、河北两省现场督办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的情况。督办情况表明:两省的一些地方政府姑息企业环境违法现象仍普遍存在。 据介绍,8月下旬,由监察部带队的环保清理整顿行动联合督查组,对广东、河北两省的10个地市15个县(区)的39家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督查了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贵屿镇、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和清远市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加工利用行业和河北省唐山市炼铁冶金、蠡县、无极县、辛集市的制革行业群等的清理整顿工作。 督查组有关负责人在通报督查情况时说,两省环保清理整顿行动开展情况良好,省政府高度重视,部署及时,行动迅速,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查办,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到目前为止,河北省检查企业5185家,取缔关停企业120家,追究相关责任人19人;广东省清理关停企业132家。 这位负责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也给予了通报。据介绍,两省普遍存在着三个问题:一是部分基层政府仍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姑息纵容。二是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现象比较突出。三是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污染治理设备简陋,为降低成本擅自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备的现象比较普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