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五年立法规划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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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1:17 北京日报 | |
问: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本届常委会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举办一届最出色的奥运会两大战略任务,把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着力解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亟须通过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与群 问: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工作中注意把握哪些方面 答:在五年立法规划制定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服从、服务于“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大目标,自觉维护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不追求自成体系,不超越地方立法权限。二是突出本市地方特色。在项目选题上要根据实际需要,从北京是我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既是历史文化名城又是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这一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出发,努力突出地方特色和首都特点,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与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和举办奥运会有关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优先加以安排。同时,还要兼顾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对立法的需求,从总体上考虑安排各方面的立法项目,促进首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四是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既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立法的需求,又要充分考虑立法的实际可能。本届人大立法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五年立法规划项目总盘子不宜过大,应当留有余地。五是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使本市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六是科学安排立法规划项目。本着“立法规划是预期的、滚动的、指导性的”原则,落实今年,准备明年,安排后三年。列入规划的项目应当是重要的、急需的、条件比较成熟的。对一些虽然具有立法必要性,但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项目,暂不列入规划,先进行调研或先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立法规划在安排新的立法项目同时,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修订项目。 问: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如何 答:为了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市人大常委会将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6月11日草案在媒体上公布后,社会反响强烈,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截至6月20日征求意见工作结束,10天里共收到群众来信、电话和电子邮件2081件次。市民们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其中新提出的立法建议221件,合并为立法项目98项,内容涉及首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经论证后,一部分项目被吸收到五年立法规划中。 问:五年立法规划安排了哪些立法项目 答:五年立法规划安排立法项目54项,立法调研项目11项。 在促进首都经济发展方面,安排立法项目15项,立法调研项目3项。如:技术创新促进条例、专利促进条例、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信息化建设促进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旅游管理条例(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条例、企业信用管理条例、特许经营条例等。 在推进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方面,安排立法项目12项,立法调研项目3项。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办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公共交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路政管理条例、燃气安全条例、城市规划条例(修订)、城市防灾减灾条例、市政设施条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 在推进首都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安排立法项目11项,立法调研项目2项。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民办教育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档案馆条例、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条例(修订)、公共卫生条例、精神卫生条例等。 在推进首都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安排立法项目6项,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代表法实施办法(修订)、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条例(修订)等。 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安排立法项目10项,立法调研项目3项。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养犬管理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就业促进条例、社会保障条例、社区安宁条例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