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增强缴纳社险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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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1:46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李茜】日前,本报报道了有关商场联营厂家用工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收取风险抵押金、严重超时加班、拖欠职工工资等侵权行为后,和平区劳动监察部门对坐落在辖区内的劝业场、华联商厦、滨江商厦、百货大楼、滨江购物中心、国际商场六个规模较大的商场进行了劳动用工情况巡视检查。昨天,记者从和平区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目前六大商场80%的联营厂家与其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用工行为逐步得到规范。 据和平区劳动监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检查中发现,有的职工认为企业给上社会保险,会使现在即得的工资受到损失,因此宁可要厂家每月给的1000元工资,也不要缴纳完社会保险费后的八九百元钱。为此,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士提醒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为您今后的养老、失业、就医所考虑,参加社会统筹,您今后的生活才有保障。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损失长远的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