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法治理“建筑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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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2:34 浙江日报 | |
通讯员 金志华 赵欣 实习生 倪明珠本报杭州9月3日讯 (通讯员 金志华 赵欣 实习生 倪明珠)满溢沙石的黄沙车穿街走巷一路抛撒,住宅区内装修废弃物随意丢弃……这些司空见惯的场景,以后若再在杭城发生,将有可能被处以罚款。 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的运输、倾倒及其处置场地缺乏统一有效管理的实际,杭州市政府日前公布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对工程渣土的产生、倾倒、运输、处置等环 《办法》明确规定,产生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处置工程渣土的义务,未办理处置手续而擅自开工的,有可能被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学校、医院、幼儿园、居住区、商业中心等人口集中区域附近,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范围内,禁止设置工程渣土临时处置场地。 《办法》还规定,运输工程渣土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申领工程渣土准运证,已领取准运证的运输单位以及车辆号牌实行每半年登报公示制,运输车辆应依规定限定载重吨位和密闭化,在工地围护内清洁后方可上路,并随车携带准运证。违反以上规定的,有可能被处以2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