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丽出任企业形象大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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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全国劳动模范首当企业代言人,酬劳分配受关注 北京消息 9月1日,全国劳模李素丽正式成为城外诚家居文化广场的服务形象大使。这不仅改变了企业形象大使由歌星、影星“一统天下”的局面,李素丽也由此成为国内首个劳模形象大使。而劳模能否做形象大使也成为社会上争论的话题。有关专家认为,李素丽出任形象大使符合市场规律,但是存在酬劳分配问题。 初衷:李素丽想做点实事 据《京华时报》报道:记者从城外诚得知,李素丽做形象大使的初衷是除公交热线外,想通过其他形式为老百姓做点实事,由于目前京城家居市场良莠不齐,老百姓很难买到放心家具,因此想选择一家质量、服务都过硬的企业来共同为消费者服务。之所以选中城外诚,是因为该家居城一直是北京家居市场中投诉率最低的企业。 记者拨通了李素丽的手机,想听听她本人的想法,但李素丽不是不接就是掐掉。后来记者从城外诚副总经理刘振宇那里了解到,他们已与李素丽约定:对这件事,李素丽不接受任何采访。 单位:是好是坏不好说 北京市公交总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前两天有媒体报道李素丽将“李素丽公交服务热线”与“李素丽家居热线”并线的消息后,公司经调查发现该报道并不属实。其后李素丽承认了出任形象大使的事情,但并未主动向公司汇报具体情况。该负责人认为,李素丽作为公司的劳模,其出任企业形象大使的行为因为不了解详情,因此不便表态;由于毕竟是全国首次出现,究竟是该提倡还是该反对,也不好把握,目前公司的态度是淡化。 专家:酬劳分配是个问题 对全国劳模做企业形象大使这一“新事物”,人们自然会有不同看法。有人说,全国劳模当企业形象大使,是不是有损劳模的形象?也有人认为:劳模为什么就不能当企业的形象大使呢?作为企业形象的代言人,劳模总比歌星影星更好吧!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所所长、教授周孝正认为,其行为本身是完全合法无可厚非的。只是劳模出任形象大使是转轨经济学遇到的新问题,因为她的劳模形象是个人努力的结果,也是国家培养的结果,而其行为又是按市场经济模式操作的,因此存在酬劳分配问题。基于上述原因,李素丽获得收益是完全应该的,但酬劳完全归她又不太合理,究竟怎么分配,比如多少归个人,多少归国家或者用于公益事业,有关部门应该探讨一个具体办法。(张辅评)(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