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合理的”腐败黑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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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6:52 新华网 | |
本稿件为中宣部《时事报告》供新华网专稿,国内媒体、网站若采用请与新华网联系。 呼唤阳光下的“职务消费” 读者 云 鸣 近些年,群众对职务消费过度、过滥现象意见很大。仅用车一项,有人推算,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类有资格配车干部的“官车”费用,一年就是4000多个亿,这个数字接近国家全年财政收入的一半。民间有句顺口溜,“招待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说的是招待费这一名下的各种违规支出,可谓“吃喝嫖赌全报销”。 职务消费的膨胀,一方面导致政府管理费用、企业经营成本失控,另一方面必将扩大已经出现的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国家有关部门这几年也作过不少努力,如频频发文制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公”字号的事情,但职务消费膨胀现象还是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还在于管理体制上有漏洞。 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一直由财政包揽,消费不计成本。职务消费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仅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也为反腐败形成了很大的监督阻力。 近来,很多人主张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即按职务的需要,把在公务或商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以货币包干的形式计入个人工资,无论盈余还是不足,全由支配者自己调整。这一点被认为可强化公务或商务活动中的成本和效率意识,强化领导干部在职务消费上的自律意识。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深入,给我国天文数字般的职务消费进行“消肿”,使职务消费行为真正在阳光下操作,已愈来愈显出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本稿件为中宣部《时事报告》供新华网专稿,国内媒体、网站若采用请与新华网联系。 探索多样化的制度安排 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毛寿龙 职务消费,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只要发生的费用与履行职务没有关系,就不属于职务消费。这一道理简单明了,似乎很容易将两者区分开来。但实际上,职务消费与非职务消费很难界定,也不容易区分。拿打电话来说,办公室电话由公款支付,但并不能排除在办公室打电话办私事;在家里装的私人电话由个人自费,但在家里打电话,也可能是在处理公事,而且越是担任领导职位、越是日理万机的人,更可能用家庭电话处理公事。据此,如果规定:办公事只能用办公电话,办私事只能用私人电话,在逻辑上虽然是可能的,但执行起来成本太大,并且往往会误事。 职务消费的私密性及用途界定的模糊性,使得职务消费到底是否合理,很难由外人判断。如果需要判断,必须要挖掘很多只有消费者才知道的私人信息,而要挖掘这些私人信息,不仅成本很高,其真实性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消费者本人。在这种情况下,职务消费往往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然而,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人混在一起,道德的人需要做很大的努力,甚至支付很大的个人成本,却很难被人了解和理解;不道德的人以职务消费的名义大量花费公款,也很少受到惩罚。最终,不道德的职务消费模式会排斥道德的职务消费模式,导致职务消费失控。 要控制职务消费,最重要的是了解职务消费本身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首先要做到让职务消费的信息尽可能公开,让职务消费受到各个方面的监督。其次,即使信息是充分的,对称的,实际上也很难分清职务消费和非职务消费。这时,过分纠缠于两者之间的区分,不仅劳民伤财,而且还会影响工作。这时候只有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像控制用办公电话办私事这样的事情,最好只是稍稍管一下,而不是严格管理,因为用办公电话办私事的量是一定的,不会有很大问题。稍稍提醒一下,比严格管理的效果好,而且成本低。消费量有一定的定数,伸缩性不是很大的小额职务消费,可以考虑实行承包制;伸缩性比较大的费用,比如手机的费用,则可以考虑实行比例制;数量确定的差旅费则实行审批制。多样化的制度安排,可以在实践中进行探索。 当然,职务消费问题不是孤立的,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制度安排。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公务员的工资和薪酬制度不够健全,也在于公共财政制度本身还没有发展成熟。进一步改革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使其更富有激励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使其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是解决职务消费问题的根本办法。 本稿件为中宣部《时事报告》供新华网专稿,国内媒体、网站若采用请与新华网联系。 剖析腐败的制度根源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博士后 焦建国 职务消费有三个层次的内容: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时必须的消费;履行公务需要,但过度消费;利用职务之便或假借履行公务用于满足个人需要的消费。假公济私的消费是腐败,过度的职务消费尤其是故意的奢侈浪费也属腐败之列。职务消费中的腐败是腐败最集中、最典型的表现。 职务消费问题的核心是财政制度,在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腐败都是财政的腐败。所谓财政,就是“以财行政,以政制财”。一方面,“无财难以行政”,所以职务消费是必须的,是行政运行的成本,是纳税人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代价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无政难以制财”,财政活动是公务人员用别人(纳税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成本和效用都是外在的,如果没有一套严格的政治程序予以控制,必然会产生浪费和腐败。 财政不仅是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而且其所凭借的依据是公共权力。公共权力作为获取利益的手段,与通过市场上的等价交换获取利润相比,是强制性、无偿性地获取,是更“便捷”的途径。而且,扩张与滥用是权力的本性,小权力小腐败,大权力大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腐败就是以公共权力直接或间接地谋求私利。职务消费中腐败盛行,根本上在于政府官员花钱没有规矩,是支配财力的公共权力“私有化”的结果。 那么,政府官员花钱的规矩是什么呢?就是政府预算或财政预算。政府预算不仅仅是一个“政府(或财政)的年度收支计划”,计划是它的表面形式特征,政府预算的本质是法律。预算是年度立法,必须经过立法机构或代议机构批准才能成立。而政府预算一旦被批准,就成为立法机构对政府的授权或政府对立法机构的责任状,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花钱必须严格依据预算,没有预算,一分钱也不能花。作为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必须接受审计,并向全社会报告审计结果。 有这么两个故事:我国某城市与美国的一个城市结为“兄弟城”,我们的市长邀请美方市长访问,美方市长回答说今年的预算没有这个安排,需要下一个财政年度提出预算申请并获得议会批准后才能成行。我们的市长马上说,不用那么麻烦,你的所有费用我来负责!另一个是,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三次出访耗资巨大,美国审计总局“捅”出了这一消息,国会立即要求审计总局将审计结果公之于众,就此对克林顿进行了强烈的抨击。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判断,“职务消费货币化”的作用不可高估,因为货币化并不能制约公共权力滥用,没有切断花公共资金为自己办事的渠道,只是扬汤止沸,不是釜底抽薪。控制职务消费腐败的最根本措施是预算制度的有力控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对支配财力的那部分公共权力的约束,最终要靠政治体制改革。这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而且要认识到,在我们的历史、文化、制度传统中,存在着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内生性障碍。如,权力与财富源远流长的紧密联系,“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权力架构的纵向等级制形成了官越大,“自由消费”的空间越大,违规成本也越低的游戏规则,“刑不上士大夫”;“人情”作为潜规则作用强大,不仅“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而且“迎来送往”,职务消费已渗透到官员日常生活及整个社会关系的维系之中。这些障碍的清除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来源:中宣部《时事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