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预防流感指导意见 推荐四类人打疫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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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1:1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张迪)卫生部昨天下发《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试行)》通知,建议市民应于9月至11月接种流感疫苗,以有效减少流感的发生和流行。 《指导意见》指出,冬春季是流感的高发季节,在临床上,流感的早期症状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基本相似,临床的早期鉴别诊断有一定的困难。接种流感疫苗能有效减少流感的发生和流行。 《指导意见》指出,年龄在六个月以上者都可以接种流感疫苗,其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等四类人群为重点推荐人群,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三类为推荐人群,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孕妇为慎用人群,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等八类为禁止接种流感疫苗的人群。 卫生部强调,各级卫生部门要广泛宣传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的有关知识,流感疫苗预防接种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和安全、有效的原则。 接种流感疫苗目的 1.减少接种疫苗者感染流感和感染流感后发生并发症的机会,降低流感相关住院率、死亡率; 2.保护老年人、幼儿、慢性病患者、体弱多病者等人群,避免与上述人群接触机会较多者感染流感病毒后,传播给这些人群。 流感疫苗使用建议 疫苗种类 目前在我国使用的流感疫苗有三种:全病毒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每种疫苗均含有甲1亚型、甲3亚型和乙型三种流感灭活病毒或抗原组份。这三种疫苗的免疫原性和副作用相差不大。 接种对象 所有希望减少患流感可能性,没有接种禁忌,年龄在6个月以上者都可以接种流感疫苗。 1.重点推荐人群 (1)60岁以上人群; (2)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 (3)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 (4)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 2.推荐人群 (1)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 (2)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民航、铁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员,商业及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等; (3)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重点推荐人群和推荐人群进行适当调整。 3.慎用人群 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孕妇。 4.禁止接种流感疫苗的人群 (1)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 (2)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 (3)怀孕三个月以内的孕妇; (4)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 (5)慢性病发作期; (6)严重过敏体质者; (7)1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全病毒灭活疫苗; (8)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人员。 接种时间 由于接种疫苗后人体内产生的抗体水平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下降,并且每年疫苗所含毒株成分因流行优势株不同而有所变化,所以每年都需要接种当年度的流感疫苗。 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9至11月份。各省可根据当地流行的高峰季节及对疫情监测结果的分析预测,确定并及时公布当地的最佳接种时间。 接种反应 全病毒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的成分都没有感染性,不会引起流感。这些接种疫苗有可能发生与疫苗无关的偶合性呼吸道疾病,接种后注射部位会出现短暂的轻微疼痛、红肿,全身可能发生低热、不适。一般只需对症处理,不会影响疫苗效果。卫生部特别强调,对鸡蛋蛋白高度过敏者注射疫苗后可发生急性超敏反应。 信报记者张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