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八簋”在展出时被损 湖北省博物馆原馆长受审(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1:3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国家一级文物战国青铜器“九鼎八簋”,三年前在湖北省博物馆展出时被砸损,9月3日、4日,湖北省博物馆原馆长舒之梅和唐刚卯、张浩、汪涛因涉嫌失职罪,在武汉中院受审。 布展工程施工方武汉恒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江晖和胡昌运,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四人同堂受审。 在3日的法庭调查阶段,争议最大的就是“九鼎八簋”究竟“伤”到什么程度。据公诉方称,“九鼎八簋”被砸损,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公诉方举出省文物专家的鉴定意见:“文物损失严重、不可修复”。而被告方辩护律师提交了一份新证据——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四件青铜文物受到了不应有的损伤,但多属轻度小伤,较易修复”。据称,“九鼎八簋”现已修复,重新在博物馆内展出。 “九鼎八簋”是否为世界孤品?对于检方指控“‘九鼎八簋’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一套完整的战国青铜器”,舒之梅予以否认,舒称,著名历史学家李学勤在1984年出版的《东周与秦代文明》一书中,就报道出全国各地出土“九鼎八簋”有近十套之多。仅湖北省随州就出土两套,曾侯乙墓一套,与曾侯乙墓相距约100米的擂古墩二号墓一套。 公诉人在质证时称,各地的“九鼎八簋”都不完整,而只有在湖北省博物馆展出的“九鼎八簋”才是完整的。 “失职罪”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成为4日庭审第一争议焦点。公诉人指出,舒之梅在布展工程建设中,作为直接负责人,违规操作、对工程质量监督不力,严重不负责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致使国家一级文物砸损,应以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其辩护人称,其被指控严重不负责的行为,均发生在1998年底,应当适用行为时(当时)《刑法》的规定来追究责任。而“失职罪”是1999年12月25日公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罪名。即使按结果发生时的法律追究责任,那也是在2000年2月份,而舒之梅在1999年4月就已经不再担任馆长职务,已经不是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最后陈述时,舒之梅称自己的行为是过错不是犯罪。 法庭将择日宣判。 (综合《楚天金报》《武汉晨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