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建行共同组织培训律师可续办理抵押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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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1:37 京华时报 | |
作者: 张润东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润东)8月1日本报报道了《律协发文抗议建行新规》,经过北京市律协与建行北京分行商议,最终达成一致。近日,两单位向各律师事务所发出关于住房抵押贷款有关事项的联合通知。 通知说,两单位决定今后共同组织各有关律师事务所的培训工作,请与建行有个人住房贷款中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于9月10日之前到北京广厦苑住房信贷咨询服务中心领取资料并认真学习。 分行原则上要求各律师事务所继续按照以前与建行的约定完成承办的抵押登记业务。对于希望继续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律师事务所,分行要求对抵押登记工作的具体事宜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对完成抵押工作的时间出具承诺。对于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手续有困难的律师事务所,应向分行说明,转委托分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登记费、登记材料转交分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