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换主人被告跟着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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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1:37 京华时报 | |
作者: 实习生李佳来源: 本报讯(实习生李佳)肖女士家住在朝阳区安慧里2区17号楼2104号,去年6月,她忽然发现贮藏室的屋顶全被水浸湿。到楼上的2204号一看才知,原来楼上竟将同位置的储藏室改成了浴室。但房主钱女士拒绝将贮藏间恢复原貌。 去年10月,肖女士将钱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经济损失,并将贮藏间恢复原貌。但在判决前不久,钱女士却将房子卖掉。2003年5月21日,法院一审判决钱女士赔偿2800元,并将房屋恢复原貌。钱女士随即上诉,在二审中,她表明房屋已易主,恢复原貌的责任不应由自己承担。 8月13日,市二中院维持赔偿的判决,但关于恢复贮藏室则由于“涉及案外人,故无法一并处理”。撤消了由钱女士恢复房屋原貌的判决。 现居2204房的王小姐认为,房子是通过中介公司高价买来的,事先她并不知道房间有任何纠纷。自己已与中介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此房的一切纠纷均与自己无关。 澎铧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表示,王小姐和中介的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对其他人没有约束力。 昨天,肖女士表示她将起诉王小姐。对此刘律师认为,此案极有可能形成一个诉讼链。如果每一方证据都周全的话,钱女士可能最终还会承担将房屋恢复原状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