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六恶人团伙昨出庭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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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1:58 辽沈晚报 | |
昨日上午,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众所关注的盘锦房荣刚等6名被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案。 17页起诉书指控罪行 昨日,公诉机关起诉房荣刚等6被告的罪名有长长的一大串: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 在检察院厚达17页的起诉书中,房荣刚犯罪团伙的劣迹昭然若揭。铁岭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1986年房荣刚解除劳动教养后,于1989年8月纠集苏春明、魏国因琐事持枪将孙继春打成重伤。1992年,房荣刚持枪将陈旭打成轻伤;1993年又指使吴少良等人先后将范思本、张峰打成重伤;之后,房荣刚更加积极地网罗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一个犯罪团伙,在盘锦地区组成犯罪集团。 1995年12月20日晚,房荣刚纠集团伙成员闫玉光、宋旭东、吴少良等持枪连续作案三起,实施了轰动盘锦地区的“一夜枪伤三地”连伤5人案件。此后,公安机关对房荣刚一伙进行抓捕,打散了该团伙。 1998年,当地又重新形成了以房荣刚为首,以李大军、李卫、李萍、苏春明及冯宾、丁伟为成员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其在盘锦地区恶名,群众“谈房变色”的惧怕心理,大肆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盗油、非法买卖枪支及持有枪支弹药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还通过贿赂等手段引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保护,严重破坏了盘锦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作恶行径大揭底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 2001年初至2002年5月间,房荣刚伙同冯宾、丁伟、鞠福利等,从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场以掺水调包等手段,非法获取稠油近千吨,获利40余万元; 2001年5月,房荣刚通过李卫等人牵线搭桥,直接给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丁勇(在逃)人民币10万元。在2002年6月12日房投案后,丁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使房暂时逃避了法律制裁。 2001年8月26日14时许,李大军在盘锦双台子区某麻将馆打麻将,期间与被害人杨玉成发生口角并厮打,杨持菜刀追赶李大军,李顺窗户跳下后,在自己车中拿出59式军用手枪,将杨下颌骨及左大腿击伤后,驾车逃跑。 2002年2月20日,鞠福利不愿意再给房荣刚家干活,李萍(房荣刚妻子)指使他人将鞠砍伤。 在数年中,该团伙利用其在当地的恶名及群众惧怕心理,敲诈勒索8起,数额高达215万元,赃款被其挥霍。 2002年10月25日,房荣刚被公安机关抓捕,其妻李萍为达到给房减轻罪责之目的,贿赂盘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专案一大队副教导员闫春辉人民币5万元。 1989年8月22日晚7时,房荣刚在盘山县艺术馆三楼舞厅跳舞时,与被害人孙继春发生口角、厮打,在厮打中房荣刚将孙扎伤。当晚8时,房荣刚伙同苏春明等,驾驶130客货车在盘锦妇婴医院门前找到孙,房持猎抢击中孙臀部后,逃离现场。 房荣刚听说朋友与吴大鹏等人有仇,便于1995年12月20日晚8时,纠集同伙多人,窜至新大地酒店,持枪将两人击伤,其中一人重伤,之后,又窜至盘锦市曙光新农炼油厂,持枪将一人打成四级伤残,同晚,又到曙光友谊餐厅,击伤一人,造成重伤。 检察机关认为,房荣刚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无视国法,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损害他人健康多人多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该团伙多次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且数额巨大……故依据刑法,对上述被告人提起公诉。 团伙首犯自称目不识丁 昨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脚镣声顿时响起,房荣刚、李大军、李卫、李萍、苏春明、刘少峰6名被告被押上法庭。 审判人员问房荣刚对起诉书中内容是否清楚,并让其看起诉书内容,房称自己不认识字。经过法官耐心讲解,房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承认,再问,则装作听不明白,最后由律师代其回答。 庭审中,6名被告对起诉书中指控其属犯罪团伙,都强调了自己的个人行为,称与其他人没有关系。 图为庭审现场。 特派铁岭记者 赵天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