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一条公路 毁五处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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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3:05 中国青年报 | |
新华社记者 王健民 据新华社长春9月4日电 吉林省四平市有关部门在修建环城公路时,未待考古部门对区内文物抢救发掘即强行施工,致使5处金代遗址被不同程度破坏。此事引起省领导高度重视,省文化厅与四平市政府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损坏的5处遗址,一处为金代砖室墓群遗址,一处为金代寺庙遗址,另外三处为金代村落遗址。5处遗址距今均有800多年历史。 在四平市环城公路双丫树段施工现场,陶瓷碎片和残砖断瓦随处可见。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管理部主任李东指着一块瓷片说:“这是龙泉窑瓷器,一般多出土于金代墓葬之中。” 前坡林子路段的一个涵洞施工现场旁,路面已被推土机压得异常坚实,这里是遗址的中心区域。 李东介绍说,四平地处古代中原文化与北方文化交叉的十字路口,曾有多种古代文化在此存在和交流。这几处遗址的发掘,对研究四平地区的考古文化谱系有重要意义。“这是《文物保护法》颁布不到一年时间里,吉林省发生的最大一起破坏文物事件,令人震惊。建设部门在知情的情况下,还如此公然破坏文物。”吉林省文化厅文博处副处长李刚说。 带有各种纹饰的陶片,敲之铿然有声的青砖……在四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考古人员从施工现场搜集到的20余件文物摆了满满一桌子。 李东介绍说,去年3月至6月,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按照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关于四平市环城公路的设计线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公路沿线作了两次考古调查,发现遗址5处,共涉及面积近4万平方米。其中两处遗址在四平市文物志中有记载,另3处为新发现遗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吉林省考古所制定出四平市环城公路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预算,共18.5万余元,并于去年6月27日向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和四平市交通局下达了书面通知。通知中附有5处遗址的方位标识。去年7月,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向四平市交通局下发了公路设计文本,将考古发掘费用列入工程预算。但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省考古所未得到四平市交通局的任何答复。 今年6月,四平市拟开工建设环城公路。7月1日,李东亲自到四平市环城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下达了一个书面通知,要求与对方签订考古发掘协议,并保证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考古发掘工期。但此行仍然没有结果。 8月初,四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在5处遗址旁立了10面横幅,上写“此处为古代文化遗址,未得文物部门批准,不准擅自开工”等字样,并附有文管办电话。几天后,除一面横幅被人扔到玉米地中外,其他横幅均不翼而飞。 8月中旬,四平市环城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与省考古所联系,拟签订考古发掘协议书。由于指挥部提出只能给付3万元,与考古发掘预算相差太远,双方不欢而散。 8月18日,四平市环城公路正式施工,遂造成大面积文物破坏。次日,四平市文管办向指挥部下达了停止施工的通知。但直到25日,施工仍在进行。 是什么原因让四平市有关人员如此胆大妄为地破坏文物呢? 市公路建设指挥部一级公路建设办公室主任孔令政说:“为修这条公路,我们精打细算,恨不能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全长43公里的环城公路总投资约7亿元,其中50%为银行贷款,其余为省交通厅补贴和地方自筹,其中地方自筹部分缺口约一亿元。 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四平市政府制定了一个“谁的孩子谁抱走”的解决资金难题的方案。即涉及哪个部门的费用,由哪个部门设法减免和解决。为此,市政府在去年10月10日印发了一个《四平市公路建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第15条称,免收文化部门征收的文物勘探费、文物挖掘费。而直到今年8月,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才看到这个通知。“作为地方政府,根本无权减免这项费用,而且这个通知对省考古所也没有任何约束权。”李东说。《文物保护法》第31条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我们在四平生活了这么多年,咋不知道那里有文物?”“那些砖头瓦块也能叫文物?”记者在四平市采访政府官员和施工人员时,经常可以听到这类说法。孔令政表示,他只是在这几天才开始学习文物保护方面的知识,但“对于什么是文物还不太清楚”。 在考古发掘费用问题上的分歧是导致此次破坏古迹事件的根源。建设部门和文物保护部门在此问题上各执一词。 四平市公路建设指挥部一级公路建设办公室主任孔令政表示,这一次交通部门并不是不想拿考古发掘经费,只是想通过“讨价还价”少付一些费用。 吉林省文化厅文博处副处长李刚认为,文物保护部门制定的考古发掘预算是有科学根据和政策依据的,但施工单位基本上都存在“少拿点儿是点儿”的心理。经过几轮协商,往往最后落在实处的经费都要大大低于原预算。“我们欢迎有关单位对考古发掘预算进行监督,更希望国家能够出台制约施工单位的政策,让文物保护工作不再为钱发愁。”李刚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