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知“难”而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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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6:57 北京青年报 | |
谭卫平 执行面临四难: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 本报讯今年,全市法院将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提交的书面报告中提出的。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本市未执结案件主要集中在金融、房地产、赔偿等案件中,特别是房地产案件中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案件,未执结标的金额高达100亿元,占未执结标的金额的58.2%。目前,执行难主要体现为“四难”,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 秦正安在报告中提出:全市法院将采取通过责令被执行人定期向执行法院申报财产,对欠债外逃的被执行人及时公告限期执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采取搜查、封查、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更等强制执行措施,努力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实现。在今后工作中,全市法院还将根据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相关规定的立法解释,加强适用刑罚手段,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