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管煤涨价未召开听证会 六市民状告省市物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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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7:32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戴辉报道:因为管道煤气调价前没有开听证会等原因,6位武汉市民将湖北省、武汉市物价局告上法庭。昨日,武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张学逊、苏志想、王京兰、童建强、王明道、苏剑均为管道煤气用户。去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物价局作出决定,将民用管道煤气由0.8元/立方米涨到1.1元/立方米。他们经过调查认为,此次涨价所依据的事实及成本数据存在严重错误,涨价依据不足。 原告在诉状上说,根据有关法律,民用管道煤气属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物价部门在调整价格时,必须依法举行价格听证会,而被告未举行听证会,操作程序违法。 原告要求法院判决物价部门撤销关于管煤涨价的批复。 而被告省物价局辩称,煤气价格调整并非必须经过听证会,整个定价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程序。 据悉,武昌区法院将在近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