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爱心捐款”官司以原告撤诉告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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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7:39 扬子晚报 | |
一度在全国被闹得沸沸扬扬的如皋爱心款权益归属之争有了结果。9月2日,如皋市人民法院裁定:同意原告黄宁夫妇提出的撤诉申请。 1996年深秋,如皋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优秀少先队员黄昊不幸身患白血病,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捐款总额高达24万多元。但黄昊还是于1998年10月18日怀着对生命的渴望离开了人世,留下了尚未花完的7万多元捐款。黄昊父母认为捐款是遗产,享有继承权,要求 在法庭辩论中,被告学校认为:如果这场官司校方败诉,给全社会将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捐款的钱判给了黄宁夫妇,将来谁也不愿意奉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事实上黄昊的病情曾牵动了如师附小每一位少先队员幼小的心灵。1997年3月5日,学校大队部召开了“手拉手献爱心”动员大会,全校师生捐款17948元。同时,校方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书,进行全方位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倡议开始到正月开学,学校专设捐赠办公室。为了黄昊早日康复,学校拿出近一万元钱来,四处奔波找人,为的是黄昊骨髓移植能早日成功。在黄昊病逝后,他们曾向主管部门打报告,拟用捐款余额设立“爱心基金”,让余额充分发挥其爱心的延续作用。如果这笔钱由黄昊的父母取走后爱心将难以延续,对全体少先队员的道德教育将显得无能为力。 原告黄宁夫妇在申请撤诉中写道:由于该捐款的所有权不明确,加上其它种种原因,请求法院同意撤诉之申请。 本报通讯员 孟大庆 本报记者 丁亚鹏(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