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法院系统实施民事诉讼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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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8:42 河北日报 | |
本报9月4日讯(记者史文通)记者从今天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法院系统今起开始正式实施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据悉,此项制度在全省尚属首创。 所谓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是指在受理民事诉讼及案件审理过程中,将当事人面临的诉讼风险及时提示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石家庄 据介绍,诉讼风险存在于案件审理及执行的全过程。其中,尤以当事人举证不足而导致的败诉、诉讼权益得不到保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满足,以及因不能准确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造成的无法执行或不能全部执行的执行风险最为突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称,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旨在告知人民群众在诉讼各阶段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知情权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尽力避免或减少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