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骗政府 按揭骗银行 开发商自曝搂钱“空手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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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0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芦伟坤 4日,几位房地产开发商自曝“家丑”———揭露了一些商品房开发销售中的不规范行为。 从哈市消费者投诉和法院民事案件(经济案件)看,房地产消费者投诉几乎占据一半 一般人都知道,进入房地产开发行业,首先得有雄厚的资本和能取得较好的土地资源,而这些前提条件,地产界的骗子根本不屑一顾。他们可以用很少的定金,取得优惠的协议地价,剩下的地价款先欠着,从而一转眼就成了“地主”,并开始融资、合作和卖楼花。尽管房地产法规上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房地产预售有严格的规定,但他们自有办法打通各种关节。 在其工作的办公室内,哈市某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总(化名老范)对记者说,通常银行的项目开发贷款都能解燃眉之急,可先用于发工资、做设计、交房租等等,或应付一下眼前的债务。开工之后,所谓卖“楼花”或眼下时髦的“内部认购”工作便开始了(哈市市政府规定卖楼需拿“预售许可证”,而没有这个证明时,“内部认购”可先回避这个问题)。如炒作巧妙,白花花的银子就可以流进各自的腰包了。政府的地价可以慢慢还,所有债务都可以慢慢还。 然而,随着买方市场的到来,卖楼并非易事。一旦失手,也很麻烦。大骗子们自有高招,还是银行的钱好骗。眼下国家不是鼓励购房按揭吗?市场上没人买,我可以自己买,比如发动员工买,找一堆身份证填进合同不就行了,反正银行也不知道谁是谁。 为此,老范为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哈市银行的房地产按揭成数至少有七成,这样,按合同70%的资金就可以收回了。万一没钱还贷,也没钱“供楼”,就来个釜底抽薪,索性让银行当一回“房东”吧。 这种“假按揭”还可以填高成交价格,每平方米1万元的商铺可填成2万元、3万元,每平方米2000元的住宅可以填成每平方米3000元,因为银行通常对一手楼的价格不需评估。如果还有剩余的房子,可以折算为施工队的房款、设计公司的设计费…… 建筑商垫资开发早成了公开的秘密。记者的一位房地产朋友曾告诉记者,“你以为盖房子要花钱吗?对我来说融资从建筑商开始,他们不但要先帮我把楼盖到封顶,还要交给我几百万的保证金。” 上述种种骗术,只是房地产开发商中的极少数人所为,但对住房消费者的伤害,却是刻骨铭心的。 其实在强调企业自律的同时,消费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现在维权界限有些混乱,比如产品质量问题和瑕疵混淆在一起,而且消费者往往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却采用联合业主示威等不够理智的方式来寻求解决。当然,消费者不可能成为购房的专家,需要有律师这样的专业法律人士来帮助消费者维权,消费者协会也应该引导消费者采用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