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出国境政策十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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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01 每日新报 | |
为配合按需申领护照工作在我市的实施,最大限度地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市公安局经过调研,决定同时在中国公民出国境方面出台十项放宽举措,这十项放宽举措是: 一、自9月8日起,在我市开始实施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制度。除部分特定国家工作人员外,普通居民只需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即可办理因私护照。 二、除部分特定国家工作人员外,普通居民在申请办理赴港澳台证件时,不再提交单位政审意见。 三、自 2003年9月1日起,放宽本市居民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的受理范围。①个体工商户可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申请时,须交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提交复印件,无须提交派遣证明。②在港澳地区企业在我市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工作的本市居民,可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申请时,须交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登记证,并提交该证复印件及派遣证明。 四、在公民因私出国境中,启用排队叫号系统,申请人凭所领取号码排队依次受理,保证接待秩序良好。 五、缩短公民因私出国境办理证照时限。我市居民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应邀赴台湾交流、延期、换发护照和公派留学为 7个工作日,特殊事由办证为 5个工作日。 六、开辟因私出国境证件邮政专递业务。申请人可在递交申请后选择邮政专递方式取证,不必再亲自前来领取,7个工作日后可在家中领取证件。在办理中实现一次办结。 七、推出相应的便民服务措施。增设咨询电话(24458825);设立表格柜免费发放办证提示单和出入境申请表格;增设咨询、复议接待室,解答疑难问题;接待大厅全部铺设座椅,划分出等候区;设置大型显示屏,方便申请人查询;更新天津公安网(ww w .e110.info )上出入境手续办理实务指南,扩大宣传覆盖面。 八、在接待大厅一楼增设特殊服务专口,专门接待行动不便、残疾人和大型团组集中申请和咨询。 九、改变收费方式,实行集中收费,由原来的发证时收费改为受理时收费,减少申请人往返次数。 十、增设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驻鼓楼旅游超市办公室,集中受理旅游、劳务、研修以及科技、体育、文化交流等团组出国境申请,为涉外单位提供出境便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