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0万群众需安置 省委省政府号召募捐助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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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1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赵海旭 任然 记者 陈有谋)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3日,洪灾共造成全省67个县(市、区)492.58万人受灾,成灾360.5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44.46万人,经济损失达40.18亿元。全省因灾倒塌房屋7.078万间,损坏房屋18.03万余间;农作物受灾498.068万亩,成灾350.64万亩,绝收178.18万亩,水毁农田21.96万亩;7条国道、12条省道和30多个县的县乡公路损毁,中断交通100多处,铜黄高速宜君至黄陵段多处路基沉陷被迫封闭,西宝高速多处路基沉陷;堤防共损坏340处、决口3处;187所中小学校、29所乡镇卫生院受灾 省委、省政府要求救灾捐赠坚持自愿原则,禁止搞强行摊派和变相摊派;捐赠工作统一由民政部门组织管理,除各级红十字会外,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社会上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陕单位捐赠的款物,由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接收后交省救灾募捐办公室;其他单位和社会各界可到民政部门设立的捐赠接收站点捐赠。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捐赠工作,并将捐赠物资的种类、数量及时上报省救灾募捐办公室。各地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时要建立公示制度,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层层克扣、不准挪作它用、不准贪污失盗。捐赠工作结束后,各级救灾募捐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情况。通知要求本次捐赠活动于9月20日前完成。 省救灾募捐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后宰门3号电话:029-7416752 又讯省政府昨日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抓紧修复水毁房屋,积极恢复农业生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灾区一线,带领群众抗洪。通知强调,救灾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截留挪用。 省防总昨日也发出通知,要求严肃抗洪抢险纪律,对抗洪抢险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另悉,民政部高度评价我省防汛抗灾工作,认为陕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得力,安置灾民及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