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事故责任人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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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2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郑州9月4日电】(记者古文洪)河南省登封市“7·13”特大煤矿透水事故5名主要责任人,近日被登封市检察院依法批捕。 今年7月13日,登封市白坪乡东风煤矿运输大巷西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 这个矿投资经营负责人张苟、矿安全副矿长李鸿林、代理生产矿长杨铁墩、技术副矿长孙广建参与组织违法越界开采,在生产中没有督促制定和落实探放水措施,不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制止工人在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冒险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井下当班副班长王国仁在发现透水事故征兆后,没有撤出在受水害威胁区域作业的工人,仍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作者:记者古文洪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