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开店需环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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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2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上海9月4日电】(记者马信芳)记者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申城审批中小型建设项目,环保与工商管理部门将采用“并联审批”的方式。在颁发营业执照前须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如没有环保部门的批准书,将不得开店。 据了解,这次工商管理部门推出的新规定要求:凡餐饮、住宿、超市零售、批发市场、洗染服务、洗浴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机动车维护和保养、公共停 作者:记者马信芳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