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非公企业民管“四突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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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3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顾威)如何保证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辽宁省葫芦岛市总工会通过采取“四突出”的做法,不仅调动了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而且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目前,该市共有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651户,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已达468户,占应建制数的72%。 该市总工会认为,由于产权关系不同,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应与国有、集体企业民 葫芦岛宏跃集团、宏业实业集团、宏动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是市总工会推出的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典型,他们的经验和作法集中体现了市总工会强调的“四突出”特点。这些企业全部进行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对重要决策、奖金分配、先进评选、物品采购、员工关心的难点、热点等全部予以公开;开展了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在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和协商解决。 在民主管理的形式上,非公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也更具灵活性。宏业实业集团除定期召开职代会外,还设立了民主议事厅、意见箱、建言献策公示板、开展企业经理与员工对话等,使职工民主参与渠道更多;宏运集团在自办的内部刊物《宏运潮》上专门设立“意见箱”栏目,工会还开展了职工代表视察活动等。 推行民主管理工作,使企业主感受到员工的力量和作用,也更加关心员工的生活。宏跃、宏运、宏业三家企业全部为员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对贡献突出的员工,还实行了奖励住房、出国考察、进修等措施,使员工利益得到了较好维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