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不务正业”赔公司6.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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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苏定伟) 两名什邡人到日本打工,私自外出另谋职业,被四川省外企服务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什邡市法院作出判决,两名外出务工人员分别支付6.9万元的赔偿。据悉,这是全省首例劳务输出公司向出国务工人员索赔的官司。 2000年7月和2000年9月,彭某和曾某前往日本打工,她们和省内一家劳务输出公司签订了包括不擅自出外另谋职业等条款的3年务工合同。一年后,转为实习期的彭某和曾某等中国 据了解,按照中方与日方合作企业签订的合同,如果务工人员私自离开,劳务输出公司要向日方支付赔偿金,而按照劳务输出公司与出国务工者个人签订的合同规定,如果擅自离开,要向劳务输出公司支付更高的赔偿金。劳务输出公司认为,二人违反合同,另谋职业,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形象造成极大破坏。公司考虑两人实际情况,决定把索赔金减半,定为100万日元(约人民币6.9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