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昶获“文明市民”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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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0:24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唐葵阳)9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获悉,本报连续报道的见义勇为光荣献身的好工人刘昶,被追授为“沈阳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以一颗爱心救助贫困儿童的出租车司机林红艳同样获此殊荣。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授予决定中说,刘昶同志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不仅谱写了一曲不畏强暴的正气之歌,而且在全市人民心中树立起一个奉献社会的光辉楷模。市文明 林红艳是本报曾报道过的另一位主人公。几年间,她共领养13个孩子,她的义举得到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高度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