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管理“回归”卫生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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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1:21 南方日报 | |
推动我省农村合作医疗进入快车道合作医疗管理“回归”卫生部门 本报讯(记者/段功伟)在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时候,一个看似不起眼却意味深长的消息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我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已于近日由省农业厅划归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增设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并已正式开展工作。 合作医疗管理为何一再“易主” 消息从表面上看,是一项管理职能的移交,但深层却是全省上下都在期盼:农村合作医疗尽快进入快车道。 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全省农村开始出现合作医疗。70年代有97%的村办起了合作医疗,覆盖了全省近89.2%的农业人口。但到80年代初,随着农村经营体制的改变,合作医疗出现滑坡,到1983年,全省合作医疗覆盖率降至10.3%。90年代初开始重建时,全省实行合作医疗的村只占总数的不到6%,参加人数也只占全省农业人口的7.1%。 1996年,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现场会召开后,我省重新推行农村合作医疗。2001年,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议案》。政协委员也提出这方面的提案。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村合作医疗进入了快车道。2000年,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由省卫生厅划入省农业厅,并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为了同上面保持一致(在国家,合作医疗归卫生部管),加快抓好农村合作医疗,其管理职能近日再次被划归卫生厅。 卫生厅:交接同时推进合作医疗 省卫生厅副厅长彭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全省都在抓紧建立新的管理体系。按要求,市一级应在9月份完成合作医疗管理移交工作,县一级的职能移交也要同步进行,最迟应在10月份完成移交工作。 她表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能受机构变动影响。年底各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要力争达到30%以上。目前,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仍然较低,约为25%。 对于在管理职能移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经费问题,彭炜说,省卫生厅已经强调,要防止在合作医疗职能交接过程中出现漏报预算的情况。目前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编制明年资金预算,各级卫生局要主动向财政局、农业局了解农村合作医疗扶持资金预算安排情况。没有按省的要求安排预算资金的,要根据有关要求,提出明年的资金预算。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市、县、镇三级资金要按参加人数人均10元的标准安排,最少不能低于人均5元。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扶持标准要更高一些。在职能变动过程中,要防止合作医疗专项资金流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