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水增容费该不该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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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3: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华 实习生傅清音)近日,岭兜小区部分住户向本报市民热线2119999反映说,市政府早在2001年4月就取消水增容费1600元,但小区物业仍不退还已经向一期住户收取的水增容费。这笔费用到底该不该交? 岭兜小区一里居民反映说,第一期工程的住户于2002年入住,当时每户缴交房屋配套费5600元;而后期居民的房屋配套费每户却只须缴交4000元。两期住户入住时间前后相差不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负责岭兜小区物业管理的普利达物业公司有关人士。普利达物业公司总经理许分明出具了一份由厦门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函件,这份名为《关于展城新村(岭兜小区)第一期第一批水增容费问题的解释》的函件写着:“水增容费系市政配套工程费,由自来水公司代收后统一上交市财政;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三家于2001年4月5日联合发出通知,取消自来水增容费、义务兵优待金两项收费项目,自发文之日起停止征收;岭兜小区第一期第一批工程是于1999年底竣工验收的,水配套工程于2000年初由代建单位申请安装,按当时的规定,每户需缴交水增容费1600元,由代建单位代业主垫付,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于2000年7月将此款项转交给市自来水公司。” 这份函件还解释说,市自来水公司对此事的答复是:从2001年4月6日(含)以后不再征收水增容费,2001年4月5日(含)以前征收的水增容费不予退还,以代缴单位缴交水增容费的具体日期为界限。据此,入住岭兜小区第一期第一批的业主需缴交水增容费,其他住户无需缴交。 由此可见,岭兜小区一期的水配套工程早在2000年7月即已申请安装,代建单位已代每位业主垫付了1600元的水增容费,这笔费用还是应该缴交。 (厦门晚报) 【厦门晚报声明】海峡新闻网刊载厦门晚报文章已经过授权。自2002年1月1日起,其他商业网站(新闻媒体网站除外)未经厦门晚报授权,不得转载海峡新闻网上刊载的厦门晚报文章。欢迎新闻媒体网站在平等合作和注明新闻来源的基础上转载厦门晚报的新闻,其他商业网站如有合作意向请与海峡新闻网联系。联系电话:0592-2989078 厦门晚报简介 广告报价 订报服务 联系我们 地址:厦门市深田路46号(361003)网站联系电话:(0592)2989078厦门日报社Copycenter(C)2000—2003.Chin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