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一学生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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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4:28 北京晨报 | |
晨报浙江专讯9月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学生周一超杀害公务员一案(本报曾报道),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周一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死亡补偿费、医药费等损失合计68000余元。 周一超,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在校生。今年年初,他与156名应届毕业生一起报考嘉兴市秀洲区政府组织的公务员考试,争夺9名录取名额。笔试和面试过后,他的成绩 4月1日,13名考生参加体检。原以为笃定的他,在体检两天后却没有收到录用通知书。于是周一超对招录工作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4月3日,周一超到秀洲区人事局询问后得知,自己因为患乙肝“小三阳”而未被录用,但另一名一手缺三指的考生却被录用了,就用水果刀刺杀负责招考工作的干根华和前来劝阻的张文伟,造成前者重伤、后者死亡。 《东方早报》记者 陈洪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