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帕迩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书画大赛征稿启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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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5:46 法制日报 | |||
经司法部批准,由全国普法办主办、法制日报社承办的“迪帕迩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书画大赛”从7月15日起正式启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书画作品。现将大赛活动内容公布如下: 一、活动名称:“迪帕迩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书画大赛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胡泽君 主 任:肖义舜 刘迪一 雷晓路 副 主 任:孙剑英 姜金方 安智光 姚振怀 衣秀东 秘 书 长:周传荣 孙跃年 张新庆 三、大赛评审委员会: 顾 问:启 功 欧阳中石 沈 鹏 靳尚谊 邵华泽 书法评审委员会:刘炳森 张 飚 林 岫 张 虎 绘画评审委员会:刘大为 冯 远 王明明 于志学 田黎明 四、大赛程序: 1、征稿时间:2003年7月15日—10月15日。 2、评选时间:2003年10月15日—11月15日,由评审委员会评出特别奖10名,金奖10名,银奖15名,铜奖30名。 3、展览时间和地点:2003年12月4日—6日,国家博物馆。 4、所有入选作品将集中出版为大赛画册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5、举办获奖作者颁奖仪式。 五、作品征集要求: 1、征稿对象:社会各界书画爱好者和专业书画家(年龄不限); 2、参赛作品要以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成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将中国传统的书画文化形式与现代法治精神相结合,围绕主题广泛开拓作品内容,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3、参赛作品每人1—2件,形式不限,不要装裱; 4、所征集作品恕不退还。凡入选参展作品赠送每人一册大展精美画册,未入展作品由大展组委会向作者颁发参赛证书; 5、全国和省级美协、书协中的常务理事以上的书画家作品,直接入选并参加评选; 6、来稿作品请注明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及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 六、本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评费。 七、协办单位:山东烟台迪帕迩空调工业公司 八、来稿请寄: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法制日报社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书画大赛组委会 并请注明大赛专用信箱:中国·北京100102-102信箱 邮编: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25187 64735588转5063 联系人:张新庆 王桂元 刘广忠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书画大赛组委会 2003年7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