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钱私了轮奸女儿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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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6:26 深圳晚报 | |
湖南永州消息据东方新报报道,一个年仅13岁的在校女生,惨遭3个“混混”的轮奸。事发后校方主张淡化处理,父母竟以两万元“青春损失费”私了。昨日,笔者专程赶到湖南省永州双牌县公安局,采访了这桩怪事的经过。 据介绍,2002年9月19日晚,蒋一、盘二、龚三强行将赶往教室的刘水带到一家小旅社,刘水当晚遭到3人轮奸。 案发后,班主任没有报案,只是告诉刘水,这种事千万不能讲出去,否则名声不好听。同年11月9日,在刘水的家里,刘父、刘的叔叔与蒋一等人的父母、亲戚几经“讨价还价”,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协议”规定:蒋一、盘二、龚三3位家长,一次性赔偿刘水医疗、“青春损失费”两万元,此事到此了结,不再追究。 今年6月,当地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几名民警下乡了解农村治安状况,无意中听到“私了”一事。今年7月20日,警方逮捕了盘二,他如实交代了罪行。7月24日,迫于压力,蒋一到公安局投案自首。龚三则在逃。目前,专案组正全力缉捕在逃的龚三。刘水的父母在笔录中说,“这种事传出去,我们一家人都没脸做人,我女儿一辈子的前程就这样被毁了。再说都是熟人,不如私了实惠。”(刘飞锋杨新玲周安秀) 作者:刘飞锋杨新玲周安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