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9月5日电(傅丕毅 傅扬杰)嘉兴一大学生周一超因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而刺杀公务员一案4日作出一审判决: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一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赔偿被害人死亡补偿费、医药费等损失合计68000余元。
据法院查明,2003年1月,周一超参加了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公务员招录考试,并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后,于4月1日参加了体检。4月3日,周一超因没有收到体检合格通知书,
遂对录用工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并迁怒于负责招录工作的经办人干根华,起意进行报复。当天下午1时许,周一超到市区勤俭路家友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和菜刀,藏于黑色公文包内。下午3时许,周来到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五楼干根华的办公室,经询问干根华并查看化验单后,得知自己是因“小三阳”而体检不合格。周即到厕所内将公文包中的水果刀拿出,持刀返回干根华办公室,趁干不备,从背后用刀猛刺干右侧颈部。干根华起身用椅子抵抗,并在搏斗中退出办公室。周一超又朝办公室内张文伟的胸、颈等处猛刺数刀,致其倒地并继续加害张文伟。干根华在听到张文伟的呼叫声后,再次返回办公室,用椅子砸向周一超。在搏斗中,干根华倒地,周一超又用刀刺干根华的腹背等部位。之后,干根华跑出办公室,周一超随即追出,看见走廊上闻声赶来的工作人员,周一超先将刀架于颈部欲自杀,后将刀丢弃,随之由保安将其移交赶到的公安人员。
事发后,张文伟、干根华立即被送往嘉兴市中医医院抢救。张文伟被送到医院时已死亡,干根华经抢救后脱险。